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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 危险!“熊孩子”探天窗,结果…
本站编辑2022-09-13 10:1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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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假期即将到来

街坊们计划好去哪玩了吗

一家人自驾出游

要玩得开心

更要一路平安

可以晒风景、晒美食…

但万万不可以这样“晒娃”!!


近日,东莞交警接报称,在常平镇碧桂园•玫瑰臻园小区门口路段,一行驶中的小车上,车内小孩从天窗探出身子,十分危险!!


接报后

东莞交警立即核查群众反映情况

经查,民警确认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发现,涉事车内共有4名人员,驾驶人黄某,其丈夫童某(坐在副驾驶位),及其两名儿女(坐在后排座位,且未系安全带)

黄某驾驶期间,儿子直接将上半身探出该车天窗,且双手未扶紧窗框,女儿多次从车窗探出头部。


随即

办案民警要求黄某携儿子

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

黄某表示

期间有阻拦孩子“探天窗”的行为

但还是阻拦不了……




民警严肃教育了驾驶人黄某

告知黄某,车辆行驶中
孩子将身体伸出窗外的危险性
对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汽车天窗的设计

本意是让车辆采光通风更好
绝不能当做“观景台”
任由孩子将头部或身体探出窗外
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受到处罚
还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


除了天窗结构本身隐藏的危险

随意将身体探出车窗外

还有这些危险


1、车辆急刹时: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2、车辆急刹时: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3、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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