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驾驶经历申请准驾许可办理指南
一、办事流程
步骤 | 业务流程 | 办理地点 |
第1步 | 业务网上预约: 本人通过手机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 | “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 |
第2步 | 提交业务资料: 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 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厅 |
第3步 | 受理: 资料审核通过后受理,领取申请表、受理凭证 | 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厅 |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3张小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证明》(医疗机构系统联网核查,不需要提供原件)
4、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还应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类
科目一考试费:70元、补考费:35元;科目二考试费:130元、补考费:65元;科目三考试费:280元、补考费:14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
(2)摩托车类
科目一考试费:70元、补考费:35元;科目二考试费:70元、补考费:35元;科目三考试费:85元、补考费:42.5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
五、东莞市车辆管理所服务时间:
星期一 至 星期六
(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六、业务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769-12345
七、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二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准驾车型资格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
八、身份证明是指:
1.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