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管业务网上预受理系统

非专用校车不作为校车使用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预约查验申请流水凭证;

5、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6、当事人(非车主)需要提供车主委托书。

二、办事流程

步骤业务流程办理地点
第1步

预约查验:

登录东莞交警网或登录东莞交警车驾管业务网上预受理系统,预约查验时间及查验场地。

互联网登录

第2步

机动车进场:

根据预约时间及地点,驾车到机动车查验场按顺序停放好。

机动车查验场

第3步

车辆查验:

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后排队等候验车: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预约查验申请了流水

机动车查验场

第4步

领取车辆查验结论:

查验员初审资料齐全,车辆确认后,车主驾车离开查验场等待信息通知。


第5步

接收信息通知:

车管所受理完成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1、受理成功,通知申请人领取受理凭证;

2、受理不成功,通知申请人领取告知书。

第6步

领取牌证:

申请人按信息通知指示窗口领取查验结果

机动车业务厅

三、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温馨提示

1、由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校车使用许可业务的需要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办理机动车业务车主身份证明

居民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籍澳门、香港身份证,通行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台湾籍台胞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外籍人士护照翻译公证证明(不是公证处翻译的需要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六、车管所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七、业务咨询电话:12345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