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管业务网上预受理系统

满分学习科目三路考预约考试办理指南

一、办事流程

步骤

业务流程

办理地点

1

业务网上预约:

本人通过手机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

 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

2

提交业务资料

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厅

3

受理:

资料审核通过后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厅

二、所需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科目三考试费:224元

五、东莞市车辆管理所服务时间: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业务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769-12345

 

七、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163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八、身份证明是指:

1.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